邀请函 | 盛智网络研讨会“美国专利法101条款专利保护客体资格”网络研讨会

中美两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保护的客体范围有所不同,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 任何人发明或者发现新颖且实用的过程、器械、产品或者物质构成,或者对前述任何一项的新颖且实用的改进,如果满足本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以获得专利。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在美国提交的软件专利申请越来越多,申请人在专利保护客体资格方面也遇到了一些困扰。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别邀请到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硅谷办公室查昀来律师尚鹏举律师邱方舟律师冯豪律师,于6月29日上午10:00-12:00以“美国专利法101条款专利保护客体资格”为主题开展线上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四位律师将以全球视角,全面解读美国专利法第101条的相关问题: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限制NHK-Fintiv决定的临时程序发明获得专利保护客体资格的方式加强专利保护客体资格的技巧等等,欢迎各位报名参与!

线上直播时间:

6月29日 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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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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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介绍----

查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区块链、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半导体、光学雷达、纳米设备、电信、医疗设备、机器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专利申请、制定国际专利战略、尽职调查、专利无效专利分析、专利侵权分析、自由实施意见等。查律师拥有普林斯顿大学电子工程博士,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尚律师是前谷歌高级工程师,有着丰富的法律和技术背景。尚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计算机软硬件专利发掘与申请,制定国际专利战略,专利侵权与无效分析,专利诉讼,以及软件许可。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机器学习,区块链,云计算,半导体等。

邱律师从事一系列知识产权业务,包括高新技术的专利申请、评估和专利组合管理,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及上诉法院的专利诉讼,以及美国专利局的双方复审程序。熟知的技术领域包括移动无线网络,流媒体,计算机芯片,云计算,机器学习,区块链,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

冯豪律师就职于盛智律师事务所硅谷办公室。冯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以及美国专利局的双方复审程序。冯律师涉及的专利技术领域包括半导体芯片、片上系统、数据库、区块链、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电信、和医疗设备等。冯律师曾作为工程师供职于美国AMD公司数年,从事芯片设计方面的工作。冯律师拥有多伦多大学工程科学学士和波士顿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来源:知产前沿

编辑:梵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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