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全国率先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日前,深圳市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明确,深圳将在全国率先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

据了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低是困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的难题之一。数据显示,美国专利侵权平均判赔数额为450万美元,而我国仅为8万元人民币。在知识产权维权中,不少企业常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维权热情备受打击。针对这种情况,深圳市不断进行探索实践,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圳是我国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诉讼量最多的城市之一。2019年,深圳全市法院新收案件42660件,同比增长53.9%,约占广东省收案数的1/3,审结41031件,同比增长49%,结收案比达97.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到深圳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经验拓展国际市场。深圳已成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在深圳市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重罚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振知识产权研发和申请热情,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肖晋
来源:细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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