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 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小荣,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陕西子洲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历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等职务。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编辑:肖晋

来源:最高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