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在印SEP诉讼申请被驳回,在德专利纷争再遇阻

“截止到12月1日,杜塞尔多夫法院负责人对诺基亚诉OPPO的EP1700183号关于“计算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的非标准必要专利暂停审理,具体再启动时间需等待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平行的无效诉讼结果。”

继2021年7月诺基亚在全球向OPPO发起专利战的17个月以来,NO间的专利博弈在历经德国法院因稳定性问题中止审理诺基亚四项涉案专利、OPPO今年八月份宣布暂时退出德国市场以及诺基亚印尼四项专利侵权主张被法院驳回后仍未定音。OPPO不仅对诺基亚提起一系列专利异议、专利无效程序的反诉,还在欧专局(以下简称,EPO)提交了相关专利异议申请。

截止到11月17日,公开数据显示OPPO对诺基亚提起10项专利异议程序。截止到11月2日,EPO作出异议决定,宣告诺基亚诉OPPO的EP3092836专利无效。截止到11月28日,杜塞尔多夫法院对OPPO作出专利不侵权裁决而慕尼黑法院则相反。截止到12月1日,杜塞尔多夫法院负责人对诺基亚诉OPPO的EP1700183号关于“计算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的非标准必要专利暂停审理,具体再启动时间需等待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平行的无效诉讼结果。

EPO11月23日口审信息

图源:欧洲专利局

11月17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驳回了诺基亚针对OPPO所提的关键庭前动议,这也意味着诺基亚要求OPPO在专利侵权案件尚未有定论时支付临时专利许可费的计划未果。审理该案的C. Hari Shankar法官称,诺基亚在该申请中提出的动议请求从根本上来说是荒谬的。

C. Hari Shankar法官

图源:谷歌

C. Hari Shankar法官表示,德里高等法院对该动议的审理决定并不能作为预判NO专利侵权博弈案件结果的参考。在任何情况下,根据互惠协议确定的金额很难构成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义务的承认,亦即诺基亚无法证明OPPO应当承担动议申请所提要求的责任。OPPO作为专利实施人,有权就涉案专利的权利人所主张的专利有效性和必要性,以及专利使用费要求是否符合FRAND标准提出异议。

尽管在诺基亚向德里高等法院提供的陈述中,诺基亚认为OPPO在使用该公司技术专利生产销售的产品远远超过双方专利许可协议中应有的数量,且OPPO还需为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协议未曾覆盖到的5G技术专利许可费买单。但根据印度法院对SEP的审理先例,德里高等法院显然更倾向于OPPO获胜。对此,OPPO以诺基亚并未拥有真正的5G专利为由对诺基亚提出专利许可费不符合FRAND原则的异议——德里高等法院采纳了OPPO该意见,即OPPO并未侵权。

该裁定书也提到,OPPO在德国已经提供了保证金并可能继续追加保证金的事实,但这只是因为德国法院裁决FRAND的方式,这与OPPO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地位无关,包括(但不限于)印度。

德里高等法院判决书首页

来源:iprdaily官网

编辑:梵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