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侵权成灾,梅西C罗遭抢注商标,官方回应来了!
面对世界杯这一“流量密码”,善于捕捉“商机”的商家们坐不住了。球星“梅西”、“C罗”、吉祥物“拉伊卜”等无一幸免成为了商标抢注的高频词汇。
殊不知,在绿茵场外,打击世界杯侵权行为的哨声已然吹响!
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世界杯”“拉伊卜”等商标注册的通告》。
《通告》指出,少数企业、自然人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对“世界杯”、著名球星姓名、世界杯吉祥物“LAEEB”、“拉伊卜”等热词、标志进行商标恶意抢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索发现,截至目前共有“C罗”相关商标68件,“梅西”相关商标更为夸张,数量高达299件,这些商标有些已注册,有些资质仍待审查,还有一些已经被宣告无效。
在此次公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名单中,包括多家公司及个人申请注册的“拉伊卜”、“世界杯”、“球王梅西”、“梅西先生”、“C罗”、“C罗运动鞋服”等商标。
事实上,恶意抢注国际体育赛事相关商标已是“顽疾”。
2021年东京奥运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涉“杨倩”、“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的商标注册申请达109件。
而除恶意抢注商标之外,赛事媒体版权也是世界杯侵权行为的“重灾区”。
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发生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的侵权案件,侵犯了央视对2018年世界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悉,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经授权享有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足球比赛全部64场赛事节目实时转播、延时转播、点播服务的专有权利。
上海聚力公司在其运营的“PP视频”网站设置“世界杯”专题页面,截取央视播出的2018年世界杯电视节目画面制成GIF格式视频,共843段,涉及共38场赛事。
此外,该平台用户也在“PP视频”网站直播栏目下的“足球”板块,对多场比赛进行直播,直播画面中还显示了“CCTV5”的标志。
央视网络公司遂将上海聚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00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聚力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央视网络公司对涉案赛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无须对平台内三名主播直播涉案赛事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聚力公司赔偿原告央视网络公司经济损失40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求。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在期限内均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仿冒世界杯周边产品到盗播世界杯版权,再到抢注世界杯商标,球员们在场上激战,商家们在场外“打擦边球”玩得飞起。
截至目前,26件与世界杯相关的恶意抢注商标已被驳回,这批商标申请时间均在2022年,仍有上百件商标因为申请时间较早在有效期内。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明确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加强对包括世界杯、世界杯吉祥物、著名球星姓名在内的世界杯热词、标志的保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图源中国商标网及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来源:唐邦知识产权集团
编辑:梵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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