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中院对VoiceAge诉HMD两起 SEP 案件作出禁令判决
VoiceAge EVS与 HMD 之间在中国域外的相关诉讼同样备受关注。自 2019 年以来,VoiceAge EVS 已在德国曼海姆和慕尼黑等主要专利法域就多件 EVS 编码器、解码器等核心专利对 HMD 提起侵权诉讼(涉及 EP 2 707 687、EP 1 509 903、EP 2 162 880、EP 3 132 443、EP 2 102 619 等),一审法院在 2021–2022 年陆续作出判决认定 HMD 构成侵权并颁布禁令,且部分案件因 HMD 违反禁令裁定被处以累计 35 万欧元以上的罚款(如 EP687 案号 7 O 116/19,参见Juve Patent的报道[1])。在后续的二审程序中,卡尔斯鲁厄高等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作出判决,维持对 HMD 未能履行 FRAND 义务的认定;慕尼黑高院则在 2025 年 3 月作出的裁定中首次确立“担保优先”原则,认为 HMD 未能提供与许可要约匹配的合理担保,且未展现持续、明确的许可意愿(参见ipfray的报道[2])。上述多项裁决显示,HMD 在德国均被认定为非善意的被许可方。除了德国,VoiceAge EVS 在巴西针对 HMD 的 SEP 争议中也已取得有利判决(参见ipfray的报道[3])。VoiceAge EVS 通过跨国并行诉讼和有效禁令执行,持续巩固其 SEP 权利。VoiceAge EVS 此次在中国法院再次获得针对 HMD 的FRAND禁令判决,进一步反映出全球司法体系对拒绝善意谈判的技术实施方施以行为禁令的共同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 SEP 纠纷形势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作为技术实施方高度聚集的司法辖区,中国法院对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中颁发禁令的态度受到行业高度关注。福州中院此次判决,不仅表明中国司法在处理涉外前沿、复杂技术专利争议时展现出的比肩欧美司法辖区的高度专业性,也彰显了中国作为全球主要技术市场之一,对公平竞争与技术创新保护的坚定态度。可以预期,此次判决将大大增强权利人对于中国司法制度的信任度以及对于同类案件结果的可预期性。
在国际实践中,法院通过颁发禁令能够有效促使陷入僵局的许可谈判在合理期限内达成协议。中国法院近年来积极借鉴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行为保全机制,实质上与全球通行做法保持一致,有助于专利权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降低因长期争议带来的商业不确定性。同时,明确且可预期的禁令标准,也有助于引导技术实施方在谈判中履行真实、及时的 FRAND(公平、合理且非歧视)义务,减少因拖延或回避履约而引发的额外争议。
通过此次判决可以预期,权利人若希望在相同法律框架下有效运用禁令制度,更需持续提升案件准备的完整性与证据的充分性,并完善对专利覆盖范围、侵权比对和损害后果的论证及担保安排。中国法院在 SEP 纠纷中对行为保全的理性适用与严格审查,既为全球专利权利人和实施方提供了透明、可预期的法律选项,也为在当前复杂的国际供应链与地缘政治背景下构建公平、透明的技术许可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面向未来,中国司法体系有望继续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中发挥更具影响力的积极作用,助力构建公正、可持续的创新生态。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1】Munich Higher Regional Court confirms new FRAND guidelines in VoiceAge vs HMD - JUVE Patent (juve-patent.com)
【2】Munich appeals court lays out security-centric FRAND framework in VoiceAge EVS v. HMD as previously indicated; ignores input from EC, referral to ECJ still possible – ip fray
【3】Two Chinese SEP injunctions in VoiceAge EVS v. HMD — implementer failed to comply with FRAND – ip fray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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