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友德 | 美国第三巡回法院受理AI合理使用争议中间上诉
作者 | 郑友德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中心
2025年02月13日,知产前沿微信公众号曾报道过在汤森路透诉Ross Intelligence案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AI合理使用裁决。法院在该案中裁定,基于案件事实,合理使用并不能作为Ross Intelligence的抗辩理由[1]。最近,Ross Intelligence依据《美国法典》第28卷第1292条第(b)款[2]提出动议,要求对法院命令进行中间上诉认证,并申请在上诉期间暂停审理。第三巡回法院现已批准这一请求[3],该法院将成为首个审理关于使用版权材料训练AI系统争议的上诉法院。
一审法院指出:“虽然本院对2025年2月的简易判决意见仍充满信心,但也认识到,本案中涉及的关键法律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这些问题可能会改变审判的走向。因此,本院将以下两个问题提交第三巡回法院进行审查:(1) Westlaw的摘要和West Key Number系统是否具有原创性;(2) Ross对这些摘要的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我们将呈送一份简短的意见进一步解释本院的理由。”
Ross在支持其动议的简报中辩称,本案涉及“紧迫问题”,对AI的法律适用具有重大影响。它指出,本案中的法律理论“低估了原创性的重要性,同时夸大了版权保护的范围。”此外,它还主张, 这种对版权法的解读将明显阻碍AI创新,因为本案中版权法被用来限制对事实性内容的“合理学习”[4]。因此,Ross认为,这些问题的上诉审查迫在眉睫,不能拖延。
根据《美国法典》第28卷第1292条第(b)款第(2)项,当地方法院可以对命令进行中间上诉认证,前提是其认定“该命令涉及具有法律控制意义的问题,并且在该问题上存在显著的分歧意见,而对该命令的即时上诉可能会实质性地促进诉讼的最终解决。”
Ross要求对以下两个问题进行认证:(1) Westlaw的摘要是否未满足《版权法》的原创性要求,因为这些摘要缺乏“创造性火花”;(2) Ross使用Westlaw摘要的0.076%来训练AI搜索引擎是否具有转化性或其他合理使用性质。
Ross主张,这些问题在版权法上具有决定性意义,并且在每个问题上都存在显著的分歧。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显著分歧的证据,Ross引用了一审法院在本案中作出的两份相互矛盾的裁定。[5]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1】郑友德,汤森路透诉Ross 案及其简评,AI:为“合理使用而生”!为“合理使用”而死?知产前沿,2025年2月13日
【2】《美国法典》第28卷第1292条第(b)款(28 U.S.C. § 1292(b))是美国联邦法律中关于中间上诉(interlocutory appeal)的规定。该条款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当地方法院的未决裁定可以在案件尚未最终判决之前被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具体来说,这条款规定:
1.如果地方法院认定某项裁定涉及法律上的关键问题,且该问题存在显著的分歧意见;
2.如果即时上诉可能会实质性地促进案件的最终解决;
那么法院可以批准对该裁定进行中间上诉认证(certification),让当事方将这一问题提交给上级法院审查。
【3】Court Grants Interlocutory Appeal on AI Fair Use Issue,April 4, 2025,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court-grants-interlocutory-appeal-on-ai-6692484/
2025年4月8日最后访问
【4】根据Lemley教授本文的见解,机器学习系统/MLS(Machine Learning Systems)的性能高度依赖于大量训练数据,这些数据通常来自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据他的研究,机器学习通过“大规模的试错”(trial-and-error of epic proportions)进行训练,工程师需要收集和编译包含示例任务的“数据训练集”,构成机器学习实现功能的基础。然而,创建这些训练集通常涉及复制大量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而版权法对这些内容的限制可能直接阻碍机器学习系统获取必要的数据。
版权法的传统目标是保护创造性作品,但机器学习所使用的数据往往是事实性内容或简单的组织结构,而非高度独创性的表达。如果版权法扩展到保护这些事实陈述,将对AI的“合理学习(fair learning)”构成障碍。Lemley强调,机器学习的核心在于从数据中学习如何完成任务,而不是复制创造性表达,因此对事实性数据的版权限制可能会抑制AI技术的发展。
尽管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为AI训练提供了一定保护,但其范围并不明确或足够广泛。Lemley指出,法院对合理使用的狭窄解读可能增加法律风险,限制开发者使用训练数据的能力,从而显著提高开发成本,甚至阻止某些技术研发。版权法被用来限制AI训练数据的使用,将对AI技术创新产生负面影响。为促进技术进步,Lemley主张,版权法需要在保护创造性作品与允许数据合理使用之间找到平衡,确保AI技术能够合理利用数据,以推动创新与社会进步。
【5】参见 Thomson Reuters Enterprise Centre GmbH v. ROSS Intelligence Inc., 694 F. Supp. 3d 467, 478, 487 (D. Del. 2023)( 在汤森路透I中,法院认为关于Westlaw的摘要是否具有原创性,以及Ross使用这些摘要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需要陪审团来审理。这表明法院在这一阶段认为事实问题尚未完全明确,需要进一步审查和辩论,因此没有直接作出裁定。)以及 Thomson Reuters II, 2025 WL 458520(在汤森路透II中,法院改变了之前的立场,认为Westlaw的摘要确实具有原创性,并裁定Ross对这些摘要的使用不构成合理使用,从而直接作出有利于汤森路透的简易判决。)
作者:郑友德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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