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纸诉祖龙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胜诉,法院判赔15万元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就苏州叠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暖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叠纸”)起诉祖龙(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祖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祖龙”)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案号为(2024)苏0591民初4799号。

裁判文书显示,叠纸控诉祖龙在2024年1月至4月期间,擅自在微信广告平台将“闪耀暖暖”“无限暖暖”“奇迹暖暖”等注册商标设为搜索关键词,推广其竞品游戏《以闪亮之名》。法院认定被告的显性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隐性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祖龙赔偿叠纸商标侵权损失及合理开支10万元,赔偿不正当竞争损失5万元。

对此,叠纸游戏回应称,该判决结果属实,法务团队也将持续重点打击此类侵权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行业生态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天眼查App显示,淮安祖龙科技有限公司、祖龙(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苏州叠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暖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案也于3月31日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未公开。

关于叠纸此次起诉祖龙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祖龙在诉讼中提出:此关键词设定投放的行为并非由己方实施。在发现情况后也曾多次向广告平台方投诉,他们认为叠纸提到的显性使用是由于相关平台方的技术原因造成的。广告平台方腾讯作为第三人,在庭审过程中表示没有对涉案关键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选择,关键词是祖龙自行添加的。

最终,法院认为鉴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暖叠公司为注册商标(“无限暖暖”“闪耀暖暖”)的权利人,故其无权主张案涉注册商标权。但被告淮安祖龙公司作为案涉被推广游戏的运营方且天津祖龙公司的关联方,对上述推广行为理应知晓并从中受益,故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

考虑到叠纸未举证侵权行为的实际损失以及案件的多重特殊情况,苏州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终裁定:

祖龙公司赔偿叠纸公司因商标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祖龙公司赔偿叠纸公司及关联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近两年,国内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法案颇为重视。在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就新增“网络不正当竞争”专条(第十二条),明确禁止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2024年的修订草案中,其又新增两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规数据爬取、利用平台规则实施恶意交易,不断规范市场中企业的竞争行为。

游戏行业因广告素材、买量推广引发的诉讼频发,此次叠纸与祖龙的纠纷也因关键词搜索推广而发生。这给从业人员带来一些启示,游戏厂商在热门事件、IP素材、宣传话术、关键词设定时,需要慎重审核是否侵犯其他IP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争议和纠纷。

来源:游戏陀螺 上海证券报

编辑:Sha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