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一张摄影作品索赔5万元?看看法院怎么判

原告诉称


原告储某某为国际知名摄影师。被告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擅自使用原告的一张摄影作品。案涉作品主题为《侏罗纪公园》,是原告远赴印尼国家公园拍摄完成的。有别于常见的单张风光类摄影作品。案涉作品是原告将同一地点连续拍摄的五张照片进行HDR合成并通过专业处理后创作完成。原告面对自己的原创摄影作品在互联网环境下被频繁盗用的情况,将被告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万元。
(涉案作品)
原告认为,涉案摄影作品具有独创性,应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其是知名的专业摄影师,在图虫网上拥有80万粉丝,还获得过多项奖项,被大量专业机构认可和肯定;涉案摄影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与商业营销价值,被告使用涉案作品获得较大收益。



被告辩称
首先被告在收到侵权通知后,已及时删除涉案文章链接和涉案摄影作品,并积极与原告取得联系进行了赔礼道歉;其次被告使用涉案摄影作品并非出于商业目的,且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最后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金较高,请求法院依法酌情考虑。
庭审中,被告未提出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亦未进行相应举证。 
裁判要旨
① 涉案摄影作品是由五幅照片通过HDR技术合成,最终呈现出具有魔幻般的视觉效果,体现出较高的独创性。
② 从拍摄难度来看,涉案摄影作品拍摄地点在印度尼西亚,拍摄内容有落日余晖和远处正在喷发的火山,拍摄地点和时机等均需精心选择,具有较高的拍摄难度。
③ 原告在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其个人和作品曾获得多项重要奖项。如果作者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够获得行业的普遍认可,一般情况下其作品在市场交易中更具有议价优势,获得较高的许可费。
④ 被告主营旅游服务,涉案文章意在介绍旅游胜地,被告使用涉案摄影作品明显具有商业目的。
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金额是否较高
即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裁判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储某某经济损失2000元和合理支出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在审理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在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及被告的违法所得的情况下,法院如何根据原告提交证据酌情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统一裁判尺度是该类案件审理的一大难点。
本案判决清晰地指出,作品的拍摄难度、独创性、使用目的及位置、摄影师的知名度及摄影作品的商业价值等因素均是法院确定摄影作品侵权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因素。本案中,原告提交了较为充分的证据,供法院在适用法定赔偿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予以参考。
通过此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原告的举证对损害赔偿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二是不同摄影作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梯度化、差异化的损害赔偿数额。因此,法院鼓励当事人在该类案件中对损害赔偿的确定积极举证或充分说理。本案也体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摄影作品保护的差异化,强调损害赔偿有低有高、有升有降的司法理念。
编辑:肖晋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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