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UPC曼海姆分庭公开FRAND费率裁定框架;雅诗兰黛起诉Jo Malone及Zara商标侵权;USPTO将"美国制造"纳入IPR立案标准



3.20 知产快讯6

 1.UPC曼海姆分庭在中兴通讯诉三星案中公开FRAND费率裁定框架

2026318日,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分庭审理了中兴通讯诉三星三起专利侵权案中的第一起(案号:UPC_CFI_850/2024)。审判长Peter Tochtermann在庭审中介绍UPC进行FRAND费率裁定的程序框架。

三星于2025年底提起了FRAND反诉,请求法院裁定中兴通讯全球蜂窝标准必要专利(SEP)组合的FRAND许可费率。合议庭在庭审中表示,预计将驳回这一申请,理由是三星此前已于2025年中在法兰克福地区法院提起了类似的反垄断诉讼,依据《布鲁塞尔条例》的优先管辖规则,不得在欧盟境内就同一事项重复起诉。法兰克福地区法院已于20262月底驳回了三星的该项反垄断诉请。

尽管三星的FRAND反诉被首例的可能较小,Tochtermann法官仍就"假设该反诉被受理"的情形,完整展示了UPCFRAND费率裁定程序构想。要点如下:

合议庭确认,实施方在UPC提起FRAND费率裁定反诉在程序上是可行的,此前PanasonicOPPO案中已出现过此类申请。但合议庭拒绝了当事方普遍期望的"早期案件管理会议"early case management conference),理由是全球SEP争议态势变化迅速——中兴通讯与三星之间的FRAND费率裁定程序同时在美国、中国和英国推进,在各方报价和核心数据尚未通过书面程序充分交换的阶段,提前作出初步评估并不现实。

UPC最终受理FRAND费率裁定,合议庭设想了一个为期三至四天的集中审理周。第一天由法官向双方提出针对性问题和待决事项;此后两天由双方在经济专家和具有决策权的企业内部代表的协助下,演算各种许可费方案,回应法院的追问,最终确定一个费率区间,由法官在区间内裁定费率。Tochtermann指出,相比英国高等法院常常持续一周以上的FRAND庭审,UPC法官可以通过主动发问的方式缩短审理时间。

Tochtermann法官还给当事人发出两点提醒:其一,目前提交的两份FRAND反诉申请均请求法院裁定一个特定费率,但如果法院认为另一费率更为合理,该请求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因此建议当事人改用阶梯式请求(staggered application),即按优先顺序列出多个备选费率方案,以增加获得法院支持的空间;其二,如果法院基于实施人此前的行为认定其不具有积极的许可意愿(unwilling licensee),FRAND费率裁定将很难继续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合议庭还表示,即使涉案专利被无效或实施人被认定不构成侵权,法院仍可继续推进FRAND费率裁定——因为此类裁定通常针对的是全球SEP专利组合,而不是单一专利。就本案而言,合议庭在庭审中对中兴通讯主张的EP 3 905 730号欧洲专利的有效性表达了明显的疑虑,这意味着该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较高;而上述立场表明,即便该专利被无效,FRAND费率裁定程序仍可继续进行。

此外,Tochtermann在庭审中频繁提及英国法院的相关判例,并就UPC与英国高等法院之间因AmazonInterDigital案引发的管辖权紧张争议作出缓和的表态。他指出,UPC对当事方在多个法域同时启动FRAND费率裁定程序持尊重立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费率裁定程序本身,而在于一个法域的法院是否作出了影响另一法域管辖权的措施。具体而言,英国高等法院在AmazonInterDigital案中向被告发出了临时许可令,并要求被告将其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不遵守则将面临严厉处罚。而这一做法可能限制被告在UPC主张的权利。

曼海姆分庭计划于2026429日就本案作出判决。慕尼黑地区法院将于415日就另一起中兴通讯与三星之间的诉讼作出裁判。

编者按:

德国法院长期以来以回避FRAND费率裁定著称。曼海姆分庭在本次庭审中公开的程序框架,标志着这一立场正在发生松动。此前,曼海姆分庭在202411PanasonicOPPO案中已经在UPC的首份FRAND判决中确认了受理FRAND费率裁定反诉的可行性(虽然最终并未实际裁定费率)。此次Tochtermann法官在庭审中详细描述的"集中审理周"构想,更接近一套可操作的裁定路径,关键的信号在于:UPC正在为自身建立一套有别于英国模式的FRAND费率裁定体系。

此外,中兴通讯与三星之间的SEP争议已在至少五个法域(中国、美国、英国、德国国内法院、UPC)展开,四月或将迎来多项裁判结果的密集发布期。

来源:juve-patent


 2.雅诗兰黛起诉调香师Jo MaloneJo Loves品牌及Zara侵权

20263月,美国美妆巨头雅诗兰黛集团在英国法院对英国调香师Jo Malone本人、其名下香氛品牌Jo Loves及快时尚零售商Zara英国子公司提起诉讼,诉由包括违约、注册商标侵权及"仿冒"passing off)。一场围绕创始人姓名权的知识产权争议,由此摆上台面。

Jo Malone1990年在伦敦创立了同名香氛品牌“祖玛珑”。1999年,Jo Malone女士将该品牌出售给雅诗兰黛集团,交易条款包括将"Jo Malone"姓名相关商标权全部转让。品牌售出后,Malone留任祖玛珑担任品牌创意总监,直至2006年离职。离职时,双方约定了为期五年的竞业禁止条款,限制Jo Malone女士在相关领域从业,并禁止其将"Jo Malone"姓名用于特定商业目的。

竞业禁止期届满后,Malone2011年以"Jo Loves"之名重返香水行业,另起炉灶。

2019年起,Jo Loves开始与Zara展开联名香氛合作,产品在欧洲、墨西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Zara门店及线上渠道销售。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相关产品的包装及Zara英国官网产品描述中出现了"Created by Jo Malone CBE, founder of Jo Loves"(由Jo Malone CBEJo Loves创始人创作)这一表述。雅诗兰黛认为,这几个英文单词直接将其持有商标的"Jo Malone"字样置于香氛产品包装之上,已超越Malone1999年出售协议中所承诺的禁止使用边界。Jo LovesInditex均未就诉讼发表评论,Jo Malone本人亦未公开回应。

雅诗兰黛提出三项主张:

其一,违约。Jo Malone女士在出售品牌时已明确同意,不得在特定商业情境下使用"Jo Malone"姓名,尤其是在香氛产品的营销推广中。此次Jo LovesZara的联名合作将其姓名印于产品包装,已经违反上述合同义务。

其二,注册商标侵权。雅诗兰黛集团自1999年起持有"Jo Malone"相关注册商标,因此主张被告未经授权将该商标用于香氛商品的商业售卖,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

其三,仿冒(passing off)。"仿冒"是英国普通法下的一种侵权形式,指通过虚假陈述使消费者误以为某商品或服务与另一商业主体存在关联,进而造成损害。雅诗兰黛的立场是,"Jo Malone"字样的出现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为相关产品与旗下品牌Jo Malone London存在来源上的关联,损害其品牌信誉与市场权益。

编者按: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创始人在出售冠名品牌后,其姓名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边界应如何划定。

纵观雅诗兰黛集团本身的并购史,就是一部创始人姓名的“交易史”:彩妆师Bobbi Brown1995年将同名品牌出售给雅诗兰黛,后于2020年另创Jones Road;设计师Tom Ford2023年将包括同名美妆线在内的品牌以约28亿美元出售给雅诗兰黛。这些交易中,创始人姓名作为核心商业资产的一部分被纳入转让范围,创始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再享有将该姓名用于特定商业目的的权利。

Jo Malone女士本人曾公开表示,将姓名专用权售出给奢侈品巨头是"此生最大的错误"

英国《商标法》第11条为自然人使用自己姓名提供了有限的"自有姓名抗辩"own name defence),但2019年修订后,该抗辩须以"诚实商业惯例"为前提,且不得引发来源混淆。本案中,"Jo Malone"既是自然人姓名,也是雅诗兰黛持有的现役注册商标——这一抗辩能否适用,将取决于法院对具体使用方式的认定。


 3.USPTO"美国制造"纳入IPR立案标准

202631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John Squires发布备忘录,宣布在裁量是否立案受理多方当事人无效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及授权后复审(post-grant review, PGR)时,新增三项裁量因素:

(一)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是否在美国境内制造,或是否涉及对美国制造业的投资;

(二)专利权人的竞争产品是否在美国境内制造;

(三)请求人是否为因专利侵权被诉的小型企业。备忘录适用于所有尚在早期程序阶段、专利权人裁量简报提交期限尚未届满的待决IPRPGR案件。

备忘录援引美国商务部及国土安全部的相关报告,将美国制造业外流定性为"对经济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损害",并指出IPRPGR程序的最频繁使用者多为缺乏显著美国制造业务的大型企业。在评估"美国制造"因素时,USPTO不仅考察最终组装环节,还将审查产品零部件是否在美国生产、是否有部分加工流程在美国完成。

编者按:将专利有效性程序的立案裁量与制造业选址挂钩,实质上使专利权的保护强度随制造地点而变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成员方对专利权的享有不得因发明地点或产品是否为进口还是本地生产而有所歧视。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教授Sapna Kumar近日撰文指出,此项政策与TRIPS义务存在冲突:按照此备忘录的逻辑,USPTO将更倾向于对产品在美国制造的专利权人拒绝立案(从而保护其专利),而对产品在海外制造的专利权人启动无效程序——这意味着美国专利权的实际保护力度将因产品制造地而异。

编者按:

2025年下半年以来,USPTO持续收紧PTAB的立案审查标准。20253月,时任代理局长Coke Morgan StewartIPRPGR的立案决定拆分为裁量审查和实体审查两个阶段,由局长亲自主导裁量审查;同年10月,Squires局长进一步宣布将所有立案决定权集中至局长办公室行使,不再由PTAB合议庭作出;同月发布的拟议规则还引入了多项制度性限制,包括要求请求人承诺放弃在地区法院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中主张相同无效理由。据公开数据统计,IPR立案率已从2024年约68%降至2025年不足40%Squires局长亲自接管立案决定后,截至202512月初的105件已处理申请中仅4件获准立案。


 4.迪士尼等多方就训练数据提出版权投诉,字节跳动暂停Seedance 2.0全球发布

字节跳动旗下AI视频生成模型Seedance 2.02026212日正式上线,Seedance 2.0可根据文字提示生成约15秒的短视频片段,生成效果逼真、迅速。上线数日内,大量使用该模型生成的视频在社交平台流传,其中包含大量辨识度极高的好莱坞IP角色。

迪士尼随即于214日前后向字节跳动发出律师函,指控其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迪士尼旗下角色(包括漫威及星球大战IP)训练Seedance 2.0,并称字节跳动将受版权保护的角色"当作公共领域素材"加以使用。此后,派拉蒙、Netflix、索尼及华纳兄弟探索也相继发出停止侵权函。美国电影协会(MPA)于220日前后发表声明,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演员工会SAG-AFTRA亦指责Seedance涉及未经授权使用演员的肖像和声音。

多方压力之下,字节跳动暂停了原定于3月中旬通过旗下视频编辑应用CapCut面向全球用户开放Seedance 2.0的计划——此前,该模型仅在中国市场可用。317日,美国参议员Marsha BlackburnPeter Welch致函字节跳动CEO,要求"立即关闭Seedance并部署版权保护机制"。据BBC报道,日本政府也已就AI生成的动漫角色视频展开调查。

编者按:

Seedance 2.0此次引发的争议,是AI视频生成模型在版权问题上最为集中的一次正面冲突。相较于文本生成模型,视频模型对训练素材的可辨识度更高——一段能逼真还原特定角色形象的视频,其训练来源几乎无从否认。对于多方的投诉,字节跳动回应称,将"加强现有保护措施,防止用户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和肖像",但尚未披露Seedance的训练数据来源。


 5.永辉向山姆发公开信,呼吁停止"二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316日,永辉超市旗下自有品牌"品质永辉"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致山姆MM的一封公开信》,呼吁山姆会员店自有品牌Member's Mark停止"迫使供应商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约束好团队的行事准则,专注好自身的品质建设。同时提出"一不要、六要"倡议。信中,品质永辉自称"不足一年的幼儿",将山姆比作"正当壮年"的行业标杆。

截至发稿,沃尔玛中国方面未对此事作出回应。永辉超市亦未就所述"二选一"行为提供进一步说明。据《每日经济新闻》317日报道,该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位于福建、四川和上海的三家山姆供应商,三家企业均明确否认曾受到山姆方面的排他性供货要求,并指出"定制产品并不等同于排他协议"

编者按:

这是一次公开的舆论表态,而不是正式的法律主张。《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认定"二选一"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须证明沃尔玛&山姆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且相关行为已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实质效果。不过,公开信并未指明山姆要求供应商“二选一”的具体情形。

定制商品的专属供货安排本身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山姆与供应商共同开发的专属产品,以特定配方、规格和商标装潢实现差异化,这类安排并不当然违法。需要关注的是供应商是否被限制向竞争对手供应同类规格商品。

近年来,会员制零售与传统商超之间的竞争持续激化。山姆会员店自2019年前后在中国加速扩张,公开数据显示其2025年中国区销售额突破1400亿元,全国门店达63家。永辉超市则于2024年引入名创优品创始人叶国富入股,目前处于转型调整阶段,其自有品牌“品质永辉”上线不足一年。双方在供应链端的竞争,正不断延伸至优质供应商的争夺。永辉此次公开喊话的市场信号意义,或许大于其法律意涵。

 

6.大英百科全书、韦氏词典联合起诉OpenAI著作权侵权

2026313日,大英百科全书及其旗下韦氏词典在纽约联邦法院南区对OpenAI提起诉讼,指控OpenAI未经授权使用约10万篇百科词条及词典词条训练GPT系列模型,并在ChatGPT的检索增强生成(RAG)工作流中持续实时抓取上述内容,使得用户无需访问原站即可获取答案,严重损害原告的订阅及广告收入。

此外,原告还援引《兰汉姆法案》(Lanham Act)提出商标侵权主张,指控ChatGPT生成的回答有时包含虚构内容,却将其归属于大英百科全书或韦氏词典,误导用户、损害品牌信誉。

本案很可能被并入目前由联邦法官Sidney Stein主持审理的OpenAI著作权多案合并诉讼程序(MDL No. 3143),该MDL已整合超过16起诉讼,原告涵盖《纽约时报》、Authors Guild及多家新闻机构。

此外,大英百科全书和韦氏词典于20259月已在同一法院对AI搜索引擎Perplexity提起案由基本相同的诉讼,该案仍在审理中。

编者按:

本案值得关注的重点,在于检索增强生成(RAG)的"替代效果"——用户可通过AI直接获取答案,无需访问原始内容平台,这一模式是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诉讼的核心争议焦点之一。

20252月,福布斯、《大西洋月刊》等14家出版商指控AI公司Cohere通过RAG实时抓取出版商内容生成替代性摘要,构成版权和商标侵权。202511月,法官Colleen McMahon驳回了Cohere的撤诉动议,裁定出版商已充分主张Cohere模型输出的"替代性摘要"可能构成版权侵权,诉请可进入实体审理。不过,这只是案件审查阶段的程序性裁定,对侵权问题的实体认定仍有待进一步审理。

在训练数据的版权问题上,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已有数项裁决,但各法院的立场存在分歧。本案的走向值得持续关注。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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