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递 | 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范式论


作者简介

孔祥俊 ,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当前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曾先后任职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工作,参加或者主持多部反不正当竞争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起草,曾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修订和执法评估。

内容简介

任何法律的准确适用和法律争议的有效解决,均在于回归本源,寻求恰当的理念和制度支撑,重在把握好法律精神,唯此才可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洞若观火和豁然开朗。当然,法律的理念、制度和精神经常需要反思、发掘、检验和发展,而通常不是一目了然、触手可及和一成不变。本书以此为基点,重在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实际,就其理念、哲学基础和基本制度进行专题性研究。本书提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低门槛和宽范围,奉行实用哲学的特点,并采取“三元利益叠加”的法律分析框架。一般条款的谦抑性适用、竞争行为的基础地位、商业道德的伦理内涵、有限补充保护的功能定位、静态竞争与动态竞争的取舍、判断范式的区别对待、自由与公平的价值观取向以及“搭便车”理据的限制性适用,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理念与制度的基本结构,亦成为架构其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恰切地和与时俱进地把握其核心理念、基本价值与基础关系,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必要保障。

序言

——三维架构、低门槛宽范围与实用哲学

《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通过,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后,该法于2017年和2019年历经两次修改,现在又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频繁修改,说明其重要性和活跃度与日俱增。

国际范围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个各具特色的法律领域,既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反不正当竞争条款那样的国际通行规则,又有差别极大的各国国内法情况。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独树一帜,内容丰富和调整面广泛,活跃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前沿。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其独特的架构和灵魂,突出地体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的三个维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法益、范式和价值三个维度构成,即判断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基于受保护的法益、行为判断范式和价值衡量三个维度。但是,三个元素在不同的行为之中有不同的权重和侧重。

第二,实用主义的灵活哲学。反不正当竞争,它奉行鲜明的实用主义,对于新难问题和法律界限模糊的领域,可以“先做后说”“只做不说”或者“先问题而后主义”,可以先搁置争议而解决问题,追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性。这是其能够发挥独具一格的“孵化性”保护、试验性保护等功能的根基,也使其能够活跃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经济的前沿领域。“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即使是我们当中那些没有听说过甚至是痛恨哲学名词和概念的人,都有一种支撑生活的哲学。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如流水潺潺不断的倾向,不论你是否愿意称其为哲学,却正是它才使我们的思想和活动融贯一致并有了方向。”感悟《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独特哲学,可以澄清认识和辨明方向。

第三,法律调整的宽范围、开放性和低门槛。市场经济无所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竞争行为为调整对象,有可以开放性适用的一般条款,且构成标准具有巨大的裁量性,因而在法律调整上具有宽范围、开放性和低门槛等特性,能够灵活而便利地涵摄新的保护对象和纳入新的竞争行为。

以上三个方面是全面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纲”,纲举则目张。领会其精神可以为理解和解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难问题提供基础性支撑。

孔祥俊

(摘自本书序言,第1-3页)

作者: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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