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 传音被高通、飞利浦起诉

#7.15 知产快讯3则

1.刚进入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前五,“非洲之王”传音就被高通起诉了!

7月13日,在非洲等地的智能手机市场上一直顺风顺水的传音控股(以下简称“传音”)遇到了一些麻烦。

7月12日晚间,据外媒消息,高通公司(以下简称“高通”)正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起诉传音,并在欧洲和中国对传音控股提出专利侵权指控。高通指出,传音近期就其一部分产品与高通公司签署了许可协议,但其绝大部分产品并未取得高通的许可,仍在侵犯其极具价值的专利组合。法庭文件显示,飞利浦在印度也对传音采取了类似的法律行动。据知情人士透露,诺基亚也在对传音控股施压,要求其支付使用专利技术的费用。

高通公司总法律顾问Ann Chaplin对英国《金融时报》表示:“传音控股拒绝接受高通对其大部分移动产品的许可,因此我们正在通过诉讼来维护我们的权利。”Ann Chaplin补充称,这既是为了保护高通的专利权,也帮助高通所有其他被许可人回复公平的竞争环境。

该诉讼涉及的四项“非标准必要专利”并非达成标准所必需的专利。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孙志峰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标准必要专利必须要求遵守FRAND许可原则等特殊规则,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条件及费率;非标准必要专利则是按照普通专利加以保护,没有以上特殊规则平衡各方利益。也就说,专利人在非标准专利上的主动性和议价权更大。”

针对高通的诉讼,传音方面回应称,“我们已与高通签署了5G标准专利许可协议并正在履行该协议。传音的销售网络覆盖非洲、南亚等超过70个新兴市场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部分专利权人并未拥有或只拥有少量的专利,但要求按照全球统一的费率,诉求过高的许可费,并未考虑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其在特定区域或市场无专利或只有少量专利、以及既有判例存在不同区域提供不同费率等因素。我们认为部分专利权人的做法并未完全遵循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

传音总部位于中国深圳,主营出海智能手机业务,凭借着对非洲本土用户的洞察以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它早已成为“非洲之王”,旗下拥有TECNO、iTel和infinix三大品牌。近年来,传音开始向南亚、东南亚、中东和拉美等全球新兴市场国家扩张,全球的声量不断扩张,知名度也越来越高。

据IDC数据,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前五依次是苹果、三星、小米、OPPO和传音,市场份额分别为20.1%、19.4%、12.5%、8.8%、8.1%。相较于2022年,仅有苹果和传音的年出货量实现同比增长,传音同比增长30.8%,而苹果仅增长3.7%。2024年第一季度,传音更是增长强劲,据IDC数据,其出货量猛增85%,市场份额达到9.9%超越OPPO,排名在前五大手机厂商中来到第四。

与之相对应的是其业绩表现。据财报数据,2023年传音的年收入达到622.95亿元,同比增长33.69%,净利润同比增长122.93%至55.37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延续增长趋势,营收达到174.43亿元,同比增长88.1%,净利润达到16.26亿元,同比增长210.3%。另外有消息称,受益于2023年整体经营业绩超预算达成且同比有较高增长,公司管理层决定传音所有员工在正常核算年终奖的基础上多发30%的年终奖,传音内部人士向蓝鲸新闻确认了该消息的真实性。

此次高通的起诉恐让传音扩张的脚步遇到危机,而起诉地点印度,也是传音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在2023年的财报中,传音明确新一年的工作重点是保持非洲优势,积极扩展新市场,IDC数据指出,2023年非洲在印度智能手机市场中的市占率为8.2%,排名第六。

据相关媒体报道,一位传音前高管表示,2023年,宝莱坞著名明星Deepika Padukone和Hrithik Roshan分别担任传音和Itel的品牌大使。此外,传音还投入资源对多个德里地铁站进行品牌重塑,现命名为“Laxmi Nagar Tecno”,并在附近放置了多个街头广告牌以宣传传音旗下的手机产品Camon 20。

早年间传音之所以可以在非洲称霸,除了瞄准用户需求,例如推出4个SIM卡槽的设计、针对黑人肤色研发照相功能等,更重要的是这些地区并不是苹果、三星、包括其他中国手机厂商的重点关注地区。但如今随着小米、OPPO、vivo等手机商场的出海,传音想要再次在新的市场攻城略地已经没有那么容易了。

在沙特阿拉伯生活的王京(化名)告诉记者,“直观感受,更容易见到小米、OPPO、vivo的实体店,但是传音的实体店非常少,认可度和知名度也一般。”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生活的一些中国人向记者表达了相似的感受。

传音的快速扩张是通过压低价格来赢得市场份额,据Counterpoint数据,传音智能手机的平均售价为110美元-120美元。据外媒引用分析师观点,大型智能手机制造商与知识产权所有者签订的专利使用费用协议的价值通常在数亿美元之间。

除了高通之外,此前的今年1月,飞利浦也在印度对传音提起了知识产权诉讼。而另一中国科技巨头华为曾于 2019 年在中国对传音科技提起法律诉讼,同样指控其侵犯知识产权。

事实上,包括小米、OPPO、vivo在内的手机厂商们都曾经陷入过专利侵权的争议中。例如2018年,OPPO与诺基亚签署了为期三年的许可协议,其中涵盖2G、3G、4G标准的必要专利。2021年6月底,诺基亚在协议到期第一天,就在全球多个国家对OPPO发起数十起侵权诉讼,德国法院判定其侵犯了诺基亚专利,导致OPPO手机在德国禁售,和解之后再次上架。(相关阅读:Nokia v. OPPO全球SEP纠纷简要回顾

传音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向上扩张进攻市场的计划,正在面临来自全球科技巨头越来越大的法律和商业挑战。(来源:蓝鲸新闻)

2.美参议院通过制药专利改革法案,或限制创新药企业“专利丛林”游戏

美国参议院周四一致通过了一项制药专利改革法案,这可能意味着药品定价改革将取得胜利,该法案可能有助于促进处方药仿制药和生物仿制药的竞争,并降低其成本。

该法案由德克萨斯州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科宁和康涅狄格州民主党参议员理查德·布卢门撒尔发起,限制了制药公司在侵权诉讼中可以主张的专利数量。这些限制“受例外和豁免限制”,例如产品获得 FDA 监管批准的时间。

最初的法案还禁止产品跳换,参议员将其定义为行业惯例,即用较新、专利较晚到期的治疗方法替代旧产品。然而,据Endpoints News 报道,周四参议院投票通过的法案并未包括这些禁令。

美国药品服务管理协会 (PCMA) 称该法案“至关重要”,有助于“终止反竞争行为”,包括专利丛林专利丛林是一种常见的手段,即在单一产品上叠加专利,以扩大其市场保护,并阻止其他公司推出仿制药或生物仿制药。

代表全美药品福利管理者 (PBM) 的游说团体 PCMA 表示,专利丛林“利用专利制度,阻止更多价格实惠的仿制药和生物仿制药进入处方药市场”

PCMA 在声明中坚称,国会在降低药品价格的运动中“专利滥用立法应成为首要考虑因素”。然而,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本周早些时候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 PBM 是美国药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临时报告,PBM“对患者购买药品的能力拥有巨大影响力”,并且“对哪些药品可用以及以何种价格提供有很大影响”。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准备起诉三家最大的PBMS——CVS的Caremark、UnitedHealth的OptumRx和Cigna的Express Scripts。

除了科林和布卢门撒尔的法案外,参议员彼得·韦尔奇 (佛蒙特州民主党)、迈克·布劳恩 (印第安纳州共和党) 和艾米·克洛布查尔 (明尼苏达州民主党)于 2024 年 1 月提出了类似的立法,旨在“简化药品专利诉讼”并促进竞争以降低药品价格。这项跨党派法案将允许制药公司在诉讼中每片药丛只能主张一项专利。(来源:新湾novaBAY)

3.关于人工智能“DABUS”的相关判例

01德国法院允许对AI发明授予专利:人类需被列为发明人

2024年7月12日,根据DevClass当地时间10日的报道,德国的一家法院上周裁定,只要人类被列为发明人,AI生成的发明就可以获得专利。

这一案件是由“人工发明者项目”推动的。该项目发起了一系列公益法律测试案件,寻求在没有传统人类发明者或作者的情况下,为AI生成的成果获得知识产权。该项目的目标是激发关于AI及类似技术影响的讨论,并就AI成果的“可保护性”提供指导。

具体来看,德国最高民事法院联邦法院裁定,由名为DABUS的AI系统制作的午餐盒设计可以申请专利。人类申请人—— 即拥有DABUS的科学家被列为发明人,但申请中明确指出该产品是由人工智能构思。(来源:IT之家)

02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驳回AI“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人仅限于人类

2024年5月19日,据NHK报道,当地时间周五,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 AI“发明”的设备是否能获得专利一事作出裁决 —— 以“发明人必须是人类”为由,裁定不为其授予专利。

据报道,居住在美国的原告为人工智能自主发明的设备申请专利,发明人的名字却是“自主发明本产品的人工智能DABUS”。早在三年前,专利局就已经驳回了该申请,当时就已经明确表示“发明人必须是人类”。原告不服并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中岛基至在近期的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基本法》对发明的定义是“人类活动创造的产物”。即使放眼全球,也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将AI列为发明人”的法律解释持谨慎态度。

审判长同时也表示,目前当地有关专利的法律“并没有考虑到”AI发明。“AI将使社会和经济结构发生变化,按照目前的法律解释,会产生诸多问题。首先,应该讨论立法,期待尽可能快地得出结论”,他敦促国会就此展开讨论。(来源:IT之家)

03美国专利商标局: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发明人,但人在发明时可使用 AI 工具

2024年2月15日消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当地时间周一在新发布的决策程序指南中明确,人工智能系统不能被命名为发明人,但人类可以在创造专利发明的过程中使用AI工具,若使用了AI工具,就必须明确(向监管机构)告知

该指南指出,发明专利应当“重点关注人类的贡献”,因为专利的功能是激励、奖励人类的聪明才智。虽然人工智能系统和其他“非自然人”不能在专利申请中被列为发明人,但自然人使用AI系统“并不排除”自然人作为发明人的资格。此外,若要申请专利,必须至少有一位符合要求的人类发明人。

因此,若自然人仅仅是使用AI创造或监督某些事物,则无法成为专利申请者。(来源:IT之家)

04英国最高法院:专利“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人工智能

2023年12月21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英国最高法院当地时间20日公布的判决结果显示,一名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在为其人工智能系统创造的发明申请专利时败诉。

前情提要:

美国科学家史蒂芬・塔勒(Stephen Thaler)2018 年在英国提交了两项专利申请,一项是食品包装形状,另一项是一种闪光灯。其称,这些发明是由他的 AI 机器“DABUS”设计的。

英国知识产权局此前拒绝了他的专利注册申请,理由是发明人必须是人类或公司,而不是机器。为此,塔勒向英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目前的判决结果,英国最高法院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根据英国专利法,专利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英国最高法官戴维・基钦(David Kitchin)在书面裁决中指出,本案不涉及这项“更广泛”的问题——由 AI 驱动的机器自主行动所产生的技术进步,是否应当获得专利。

塔勒的律师则在声明中表示,这项裁决确定了英国《专利法》目前“完全不适合”保护AI自主产生的发明,因此“完全不足以支持”任何依赖AI开发新技术的行业。

当地另一名律师Giles Parsons称,英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并不令人意外”。同时,他还认为这项决定目前不会对专利制度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因为就目前而言,AI只是一种工具而非代理人。预计这种情况在后期可能有所改变,但我们可以在问题出现时加以解决。”(来源:IT之家)

05韩国知识产权局认定AI不能作为专利发明人

2022年10月4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公布了其于9月28日以“不允许将非自然人的人工智能作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为由,认定人工智能(AI)发明专利申请无效的决定。

2021年5月17日,美国人工智能开发者(申请人:Stephen Thaler)将名为人工智能“DABUS”作为发明人,并向包含韩国在内的16个国家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人认为DABUS在学习了一般知识后,自行创造了食品容器等2项不同的发明。

KIPO在2022年2月对该专利申请作出了“将发明人从人工智能(AI)改为自然人”的补正通知书,但由于申请人并未作出回应,最终KIPO认定该专利申请无效。

韩国的专利法及相关判例只承认自然人为发明人,这一原则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等在内的国家专利法中都有规定。国际上,主要专利局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美国和英国的法院也支持这一结论。

2021年7月,澳大利亚联邦一审法院曾认定人工智能可以是发明人,但2022年4月联邦二审法院一致认为一审法院的判断有误。2022年3月,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曾作出判决,仅认定自然人为发明人,但也允许在登记姓名时列出人工智能的信息。

另外,2021年12月KIPO组织召开美国、欧盟、中国等7个专利局参与的国际会议。一致认为,目前尚未达到无需人类介入、人工智能就能单独进行发明的技术水平,在完善法律制度时,国家间的不一致可能成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阻碍因素,因此必须收集各国意见进行国际协调。

对此,KIPO持续围绕人工智能发明的争议问题与学界、产业界以及外国专利局进行讨论,努力引领即将到来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来源:中科院IP信息)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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