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前沿 | SEP系列文章汇总(第二期)

知产前沿新媒体一直以来都在专注于探索“行业+知识产权”前沿热点话题,为国内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从业者提供有深度、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资讯,为促进行业交流与合作赋能。本期小编整理了“SEP”系列文章(第二期)共26篇(部分),方便大家查阅交流。(阅读第一期:SEP专题合集

“SEP”系列文章(第二期)

01仲春 | InterDigital与联想集团SEP纠纷案:英国法院判决深度介绍与解析

2024年7月12日,英国上诉法院民事法庭对InterDigit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及其关联公司与联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争议作出了判决。该判决在上诉听证会后的四个星期内即告作出,由Richard Arnold、Christopher Nugee和Colin Birss三位法官共同审理。上诉法院最终裁定,联想需向InterDigital支付的每单位专利许可费用较英国高等法院一审判决增加5美分,联想应向InterDigital支付的许可费总额(不含利息)为1.783亿美元,预计在复利计算下,该金额将达到约2.4亿美元。此案是英国法院在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之后,所处理的第二起明确界定SEP组合FRAND全球许可条款的司法案件。

阅读原文:仲春 | InterDigital与联想集团SEP纠纷案:英国法院判决深度介绍与解析

02李镇江 | 汽车行业针对通信领域SEP的应对策略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副总经理、专利代理师李镇江在第二届知产前沿汽车论坛(IFA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李镇江 | 汽车行业针对通信领域SEP的应对策略

03仲春 张羽 | 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下Avanci专利池的合规挑战

在全球化日益加速的今天,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之间的平衡成为国际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特别是在高科技行业中,专利池作为一种集合多个专利权以统一对外许可的组织形式,其在促进技术传播与应用的同时,也可能引发垄断风险。近日,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对Avanci专利池实施的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正是对这一平衡的探索与实践。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三书一函”制度对Avanci专利池运营的具体影响,并分析Avanci在全球面临的反垄断诉讼和投诉情况,以期为企业合规经营和行业竞争秩序的维护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启示。

阅读原文:仲春 张羽 | 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下Avanci专利池的合规挑战

04会前研讨会回顾(一) | 构建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良性许可机制

在第二届知产前沿汽车论坛(IFAF 2024)上,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协办的会前SEP闭门研讨会B以“构建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良性许可机制”为主题,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仲春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广良、思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合伙人王安武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黄武双进行相关观点分享与探讨。

阅读原文:会前研讨会回顾(一) | 构建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良性许可机制

05会前研讨会回顾(二) | 圆桌讨论:构建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良性机制及当下车企SEP许可解决思路

在第二届知产前沿汽车论坛(IFAF 2024)上,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协办的会前SEP闭门研讨会B圆桌讨论以“构建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良性机制及当下车企SEP许可解决思路”为主题,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仲春主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庭长宋健、Via Licensing Alliance中国区总经理甘海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黄勇教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毛昊教授参与讨论。

阅读原文:会前研讨会回顾(二) | 圆桌讨论:构建汽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良性机制及当下车企SEP许可解决思路

06Rayan McCarthy | 美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诉讼审理态势及车企SEP风险应对

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合伙人&首席代表Ryan McCarthy在第二届知产前沿汽车论坛(IFA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Rayan McCarthy | 美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诉讼审理态势及车企SEP风险应对

07马忠法 曾鑫坤 | 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合同纠纷仲裁解决面对的挑战及其应对

在21世纪5G信息通讯技术、AI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等高速发展态势下,“标准”的互联互通使得技术转移和知识创新获得了更多契机与潜能,也预示着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的标准制定角逐已然拉开了新时代的序幕,而兼具私权性与公共性的“标准必要专利”在信息技术产业等核心领域的广泛适用,愈发成为各国争相加大投入的战略发展高地。然而,围绕FRAND许可费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合同纠纷的与日俱增,使得该领域全链条利益相关主体都陷入到极为窘迫的诉讼漩涡之中,无法很好适应当前高速变化的动态竞争局势。因此,探索以“仲裁”为首要方式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考察仲裁在解决该类纠纷时面对的现实挑战并积极给予应对之策,从而最大限度地促使该路径获得更大范围的认可,对于国际知识产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

阅读原文:马忠法 曾鑫坤 | 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合同纠纷仲裁解决面对的挑战及其应对

08王素远 |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经济因素初探

这两年专利许可交易时常成为新闻。例如2024年1月24日,OPPO与诺基亚签署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后,不久vivo也与诺基亚签署了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3月5日,华为与vivo签署一项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涵盖包括5G在内的蜂窝SEP。这些专利许可很多是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以下简称SEP)的许可,标准必要专利,通常理解为实施某一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

本文并不过多的讨论SEP的法律属性问题,而是将SEP作为一种商品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专利许可市场中的种种行为,进行初步的探讨。

阅读原文:王素远 |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经济因素初探

09仲春 肖香敏 | WIPO标准必要专利战略2024-2026(中文翻译,附英文原文)

2024年4月3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WIPO标准必要专利战略(2024-2026)》(Strategy on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2024-2026)。作为WIPO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为期三年的战略规划,该战略依据中立性、互补性及自愿性原则,阐述了其主要战略行动。在围绕解决标准必要专利(SEPs)和FRAND许可的全球问题方面,WIPO在国际层面上发挥作用,促进对话,增强透明度,协助谈判和解,为关于SEP的国际讨论作出贡献。本文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仲春教授以及其学生肖香敏翻译而成,供读者参考,英文原文可查阅底部附件。

阅读原文:仲春 肖香敏 | WIPO标准必要专利战略2024-2026(中文翻译,附英文原文)

10圆桌讨论 | 战略选择全球主要SEP专利池的考量及专利池建设

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云虎主持了题为“战略选择全球主要SEP专利池的考量及专利池建设”的圆桌讨论,与谈人员包括,Sisvel International S.A.亚洲市场总监陈一苇、中国移动专利支撑中心高级顾问高睿、四川长虹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德建、Avanci车辆平台总裁Laurie Fitzgerald参与讨论。

阅读原文:圆桌讨论 | 战略选择全球主要SEP专利池的考量及专利池建设

11罗睿 | 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动态及发展趋势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睿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罗睿 | 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动态及发展趋势

12丁文联 | SEP权利人的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

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丁文联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丁文联 | SEP权利人的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

13马景辉 | 全球5G及6G标准必要专利态势分析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合伙人马景辉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马景辉 | 全球5G及6G标准必要专利态势分析

14Patrik Hammaren | FRAND许可作为推动力量

诺基亚专利许可业务总监龚天德代诺基亚IoT许可副总裁Patrik Hammaren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Patrik Hammaren | FRAND许可作为推动力量

15童心 | 分享与共识:通信行业SEP许可的实践与展望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副部长童心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童心 | 分享与共识:通信行业SEP许可的实践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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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松 | 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反垄断规制:最新发展与实务策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博士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邓志松 | 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反垄断规制:最新发展与实务策略

17张祥 | FRAND许可费计算:可比协议与自上而下法

柳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代理人&律师张祥在第二届知产前沿信息通信论坛(IFIF 2024)上的演讲回顾。

阅读原文:张祥 | FRAND许可费计算:可比协议与自上而下法

18马忠法 曾鑫坤 | 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争议的仲裁解决与其面对的挑战

在21世纪国际技术转移不断加深的背景下,知识产权领域内“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标准国际化”的延展趋势不断强化,融合公共性与私权性的“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更成为当今高新技术领域的热议概念。然而直接或间接因SEP“许可”产生的侵权、合同、垄断以及专利有效性等纠纷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增多,早已使得各国法院不堪重负,极大地冲击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更无益于企业本身和全球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仲裁”作为国际公认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因其灵活中立、专业高效、国际认可度高等优势,逐渐被主要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机构等在处理SEP许可纠纷中倡导和实践。对中国而言,随着全球化日益加深,在“走出去”、“一带一路”浪潮推动下的华为、小米等信息技术领军企业也不得不选择适应西方主导的国际节奏,否则往往处于被告席位的现状将长期难以改变。

阅读原文:马忠法 曾鑫坤 | 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争议的仲裁解决与其面对的挑战

19黄伟才 | 长期不接受许可,竟然没有过错?近期SEP许可判决的几个新观点

近期密集披露了几个与SEP纠纷有关的司法判决,引起业界相当多的讨论。相同的内容本文不再赘述。但其中有几个新观点,公开媒体上讨论得不多,本人认为值得相关人员参考。

阅读原文:黄伟才 | 长期不接受许可,竟然没有过错?近期SEP许可判决的几个新观点

20张宏斌 | 是否可以根据FRAND许可使用费的多倍数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试图对最高院两案件进行“调和”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两件广受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两案的法律问题均涉及,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件中,能否以FRAND许可费率的多倍数确定专利权人的损害赔偿金额。对该法律问题,最高院在该两案中似乎给出了冲突的回答。本文分析了最高院在该两案中的观点,并试图调和潜在的冲突,以维护判例之间的一致性。

阅读原文:张宏斌 | 是否可以根据FRAND许可使用费的多倍数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试图对最高院两案件进行“调和”

21黄筱聪 李琳 | SEP相关申请的审查意见应对要点分析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是指为实施某项技术标准(例如,通信、图像/视频处理、家居、汽车、企业、城市等)而必须使用的专利,也就是说,如果某项技术标准的实施必须以侵害某项专利权为前提,则该项专利权所对应的专利即为SEP。SEP相关申请是指有可能在授权后成为SEP的申请。由于SEP相关申请自身的特点,在答复SEP相关申请的审查意见时,相比于其他类型的专利申请,通常需要考虑更多方面,以妥善应对这些审查意见,并同时实现SEP相关申请的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介绍SEP相关申请的审查意见应对要点,从而帮助专利申请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获得较为合适的保护范围。

阅读原文:黄筱聪 李琳 | SEP相关申请的审查意见应对要点分析

22卞涛 贾洪菠 | 如何撰写高价值的通信标准专利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的数量越来越多,与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专利纠纷也呈上升趋势。考虑到通信标准专利的特点,在申请阶段,应该合理的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以使专利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同时保证与通信标准的较强的对应性。本文将主要针对无线通信领域,探讨高价值通信标准专利的申请文件撰写要点。

阅读原文:卞涛 贾洪菠 | 如何撰写高价值的通信标准专利

23李文颖 金玉洁 | SEP诉讼中的禁诉令与反禁诉令

近年来,随着信息通信等产业的技术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实施,使得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兼具专利权的地域性和技术标准的国际性的特点。当SEP专利权人与实施人经谈判无法达成SEP许可协议而产生冲突时,双方通常会各自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域进行起诉,从而产生SEP国际平行诉讼。由此引起的禁诉令(Anti-Suit Injunction, ASI)或禁执令(Anti-Enforcement Injunction, AEI)的颁发,近年来颇为引人注目。

阅读原文:李文颖 金玉洁 | SEP诉讼中的禁诉令与反禁诉令

24刘虹 林晨 | SEP相关的专利池介绍

专利池(Patent Pool)一般是由多个专利权人组成的专利许可交易平台,平台上的专利权人之间进行交叉许可,通常也以统一许可条件向第三方开放许可。近年来,随着通信、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大部分专利池的发展与技术标准密切相关。由此,与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相关的一些专利池得以快速发展,并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则影响着相关的行业。本文介绍SEP池的产生和特点、SEP池的运营和管理方式,并介绍在全球范围内较有影响力的几家专利池管理者及其SEP池,以及SEP池的作用和重要性及其所面临的风险、应对和展望。

阅读原文:刘虹 林晨 | SEP相关的专利池介绍

25王安武等 | 中国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商谈/争议解决实践 – 兼评高清公司诉OPPO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高清编解码科技有限公司(Advanced Codec Technologies, LLC,以下简称“高清公司”)诉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或“OPPO”)侵犯标准必要专利系列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在该判决中首次对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认定、许可费率确定、当事人过错程度认定以及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等业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并且开创性地给出了判断思路和解决方案。对于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以及技术实施人进行FRAND许可商谈以及争议解决而言,该判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指导意义,极大地提高了FRAND许可商谈和争议解决结果的可预期性,为在中国进行FRAND许可实践指明了方向。

阅读原文:王安武等 | 中国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商谈/争议解决实践 – 兼评高清公司诉OPPO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

26任天一 | 美国SEP侵权救济政策的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与启示

2022年6月8日,美国相关行政部门发布了撤回2019年SEP政策的声明,与此同时,2021年SEP政策声明草案最终并未生效。这一举措代表了美国关于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利益平衡的新趋势。美国历次SEP政策声明的内容是什么?当前这一最新立场的内涵是什么?美国SEP政策对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及我国相关机构和部门制定SEP政策具有怎样的启示?本文将基于这一背景研究美国SEP政策的发展演变规律,探寻变化趋势。

编辑: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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