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友德 | 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之管见——以德国DIN77006为参照

目次

一、我国现状及简评

二、ISO 560054 DIN 77006的差别

三、DIN 77006的长处

四、结语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在2013年《企业IPM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创新管理—IPM指南(ISO 56005),以下简称“ISO 56005”》国际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最近发文(国知办发运字〔202323),要求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推广实施ISO 56005,切实提升创新主体IPM效能和创新水平。

ISO 56005等级证书样式

ISO56005是由我国提出并推动制定的首个“知识产权管理”(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以下简称“IPM”)国际标准,其旨在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将IPM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通过明确创新过程中的IPM目标、方法和路径,全面提升创新绩效和创新质量。

近年来,浙江湖南辽宁陕西海南以及深圳等省市纷纷制定实施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以期提高所辖地区企业或行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水平。

一、我国现状及简评

标准(standard)是指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1]。与作为硬法的法律法规相比,标准系软法,本身无关权利义务,它只是对生产、管理、服务的技术性要求,体现的是科学性和合理性;从效力来看,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一经颁行即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标准如不与法律结合,则无此种强制适用的效力,标准是否得到实施,完全取决于标准使用者的自愿采用[2]

笔者犯疑的是:

(一)特定行业/专业管理的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作为行业自律性准则,制订主体是谁?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还是行业或产业协会制定?比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202211日制定实施的《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T/PPAC 701-2021)团体标准即属于后者;

(二)仅仅通过几次ISO 56005的简单宣讲、培训或研讨会,能够有效推广实施ISO 56005吗?能够切实提升创新主体IPM效能和创新水平吗?

(三)据我所知,国际上对如何引导、促进企业或创新主体创建并实施IPM制度上通常有两种做法:

一是日本韩国新加坡有关政府部门的主要做法,比如日本通过日本经产省《商业秘密管理指南》、《机密信息保护手册》,日本中小企业厅《知识产权交易指南》[3]、日本专利代理人协会《知识产权估值指引(第1号)》[4],韩国通过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发布《专利和商业秘密战略(IP MIX)指南》[5],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信息工业策进会科技法律研究所202331日公告《营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6]来服务指导企业IPM工作,其既不属于地方或行业标准,也不属于国标甚至国际标准。上述部门只是作为公立机构,依法依规为企业IPM提供基本公共政策框架或公共服务指引。

二是通过国标或区域及国际标准,比如我国通过GB/T 29490-2013ISO 56005-2020,欧洲标准委员会CEN 通过201412月公布的CENTS 16555-42014(创新管理 第4部分 IPM)技术标准[7],法国标准化协会通过2013121日发布的 FD X50 146-2010(创新管理-IPM)法国标准[8],德国通过20104月公布的DIN SPEC 1060 :2010-04IPM服务质量)德国标准利[9]以及202061日公布的DIN 77006-2020IPM系统必要条件)德国标准(以下简称“DIN 77006)[10]等,辅之不同规模和领域企业自创的IPM制度,指引企业创建完善IPM工作。

众所周知,类似宝马、西门子、国家电网、腾讯、阿里巴巴、台积电等国际著名企业,早已根据其研发、生产、营销的特点制定了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IPM战略,并且不断适时更新。他们长期创建培育践行积累的IPM最佳实践,更是其行业IPM的精髓、内核乃至实然国际IP管理标准。

试想一下,在一个知识产权意识极其淡薄的企业或行业,如果连最起码的IPM规章制度均暂付阙如,国家乃至国际标准“达标”从何做起?又如何让其IPM“达标”?退而言之,“贯标”未尝不可,但关键是通过国标或/和国际标准的宣传、普及与实施,着重增强中小微(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把IPM作为本企业保护创新成果、提高创新能力的一种自觉行为,使之自觉落实,自觉遵守。而不应蜕变为一场单纯倚赖第三方实施所谓IPM“贯标”“达标”的围猎运动。

故此笔者建议,为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创新绩效和创新水平,国知局、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借鉴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知识产权局的做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功能,尽快制定适用于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IPM指南和商业秘密管理指南、引导全国各类企业增强IPM意识,创建完善IPM制度。

二、ISO 560054 DIN 77006的差别

我国制定的ISO 560054和德国制定的DIN 77006IPM标准,均是为支持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商开发其应对现代化的合规IPM挑战的能力。它们为最新IPM体系的设计提供指导,即引入与企业战略和经营目标匹配的有效的流程和任务分配,其专注于领导力和战略、工具和方法,并专注于“计划-执行-检查-行动”概念的实施,以提高生产率和预防错误。

()ISO 560054及其特点

201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ISO/TC(技术委员会)279,旨在为创新管理及其实施以及创新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互动提供管理工具和方法的标准。根据 ISO/TC 279 至今已经发布了下列一组共五个文件[11]

1. ISO 56000:2020 — 创新管理 — 基础和词汇

2. ISO 56002:2019 — 创新管理 — 创新管理系统 — 指南

3. ISO 56003:2019 — 创新管理 — 创新合作工具和方法 — 指南

4. ISO/TR 56004:2019 — 创新管理评估 — 指南

5. ISO 56005:2020 — 创新管理 — IPM工具和方法 — 指南

ISO 5600X系列被设计为标准化格式的框架,以支持创意、研发到知识产权创造和经验证的产品或服务的创新管理程序。

ISO 56005作为5600X系列标准的一部分,旨在为创新环境中的知识产权系统管理提供指南。它支持创新流程并提供与经营战略相一致的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五项主要活动和成果(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组合、知识产权商业化和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以帮助组织保护其最佳创意并使之价值最大化。

ISO 56005的附件概述了发明记录和公开的工具和方法;知识产权生成、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检索;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它们是关于如何在创新环境中系统管理知识产权的方向和策略的最佳实践集合,尤其对中小企业有帮助。

()DIN 77006及其特点

德国标准化学会(DE-DIN20206月发布的DIN 77006较之ISO 56005 更为具体更为严格。它对公司的组织环境采用全面的方法评价,重点关注流程和质量,并提供了一套实施IPM的规则,被誉为IPM高质量高水平标准,将来有望升级为欧洲标准乃至国际标准。

DIN77006ISO56005之间的一个显著区别是,DIN标准结合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经典优势及统一的标准结构,即所谓的高级结构(High-Level-Structure ,以下简称HLS),这是DIN管理系统呈现兼容性的一个重要方面。组织因此可以根据HLS融合不同的要求并创建集成式管理系统 (IMS)。例如,ISO 9001DIN 77006ISO 9001ISO 1400117DIN 77006

这意味着DIN使用了已经建立的标准格局,比如原则、术语表(ISO 9000)、必要条件(ISO 9001)和可持续实施战略(ISO 9004),这些都与现代IPM的要件相结合。也意味着DIN标准采用了管理系统标准的结构。

DIN 77006是几乎每个组织建立、实施和维护IPM体系的系统工具。该标准对大多数类型的商业模式开放。例如,如果一个组织自身生成知识产权,则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必要条件。当组织声明符合DIN 77006时,必须满足特定业务模式的所有相关必要条件。 仅当某组织无法适用必要条件时才可能出现例外情况。例如,如果一个组织,比如一位专利律师并不生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则该组织仅在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范围内进行描述。

DIN 77006是对知识产权领域现有DIN ISO 9001:2015-11“企业管理质量”标准的补充与完善。还可以对公司的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审核,从而证明标准的合规性。通过依DIN 77006设计的企业的IPM流程,可以避免错误并尽早发现企业潜力,为优化企业创新绩效回报并降低责任风险提供以下信息:

1. IPM的定义、实施和维护;

2. 知识产权的识别、生成、保护和改善;

3. 最大限度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4. 把握知识产权机会处理IPM体系的不合格事项。

DIN77006设计的企业IPM重点流程如下:

1. 知识产权战略;

2.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3. 知识产权意识;

4. IPM

5. 知识产权生成;

6. 知识产权执法;

7. 知识产权防御;

8. 知识产权交易;

9. 知识产权报告。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给企业家带来了特殊的挑战,一是可能对企业运营产生影响,其次企业可能面对的合规问题。DIN 77006系统地不但提供了满足这些要求的机会,并且为未来提供了在该领域奠定安全基石的工具和程序[12]


三、DIN 77006的长处

通过表1可以看出,与ISO 56005相比,企业通过建立、实施和维护符合 DIN 77006 IPM系统可以带来以下若干好处[13]

1. 为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比如专利代理服务公司)提供一套全面且实用的规则;

2. 将知识产权(部分)流程集成到企业核心流程中;

3. 创造必要条件增加开发可专利(数字)商业模式和用例的机会;

4. 引入应对数字化转型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机制,减少可能的责任风险;

5. 可以提供可供审计的标准合规证明。

此外,利用DIN 77006可以在判断组织和尽职调查义务及实施有效的IPM 方面不断扩大与法院的联系。德国法院通过DIN 77006为客观上更准确地评估企业是否谨慎合法地处理知识产权奠定了基础。

德国法官现在可以参考该标准来评估IPM是否足够彻底或者不充分。同样,已实施DIN 77006标准并在理想情况下宣布其合规的企业可以证明他们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避免损害他人知识产权。即便企业依然发生了损害行为,但由于遵守了规定的组织和尽职调查义务,则该应受谴责的不当行为至少可以减轻惩罚力度。[14]其做法类似我国现在推行的企业合规刑事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试点工作,差别在于我国检察机关目前尚未把企业遵守地方、行业、国家和国标的标准作为企业合规的判断内容。

四、结语

界定专门为知识产权质量管理量身定制的DIN77006,是为了与现有标准、比如著名的国际质量标准ISO 9001(质量管理系统要求)和国际创新管理标准ISO 56002的既定高层结构HLS相匹配。ISO 56005(创新管理)作为IPM的工具和方法,提供了高级IPM工具和方法的指南,而且系统标准DIN 77006ISO56002可以与现有(认证的)管理系统相兼容。

综上,在企业或知识产权服务业贯彻实施ISO 56005时,为了使其IPM高质高效地全面实施,建议参考DIN77006进一步完善IPM系统,充分发挥ISO 56005DIN77006以及其他相关国际标准的互补功能,创建培育IPM生态,有效增强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注释

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 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 /T200001 2014)

2】柳经纬,标准与法律的融合,政法论坛 2016年第6期。

3https://www.branche-ip.jp/2022/09/15/guidelines-for-intellectual-property-transactions/

202383日首访

4https://www.jpaa.or.jp/old/activity/publication/patent/patent-library/patent-lib/200701/jpaapatent200701_006-064.pdf

 202383日首访

5https://www.worldip.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4&id=1911

 202385日首访

6https://stli.iii.org.tw/publish-detail.aspx?no=72&d=7212

202385日首访

7https://shop.standards.ie/preview/98702802681.pdf?sku=878693_SAIG_NSAI_NSAI_2088089

202387日首访

8https://shop.standards.ie/en-ie/standards/FD-X50-146-2010-FD-72942_SAIG_AFNOR_AFNOR_154564/

    202387日首访

9https://www.beuth.de/en/technical-rule/din-spec-1060/126744635

   202387日首访

10https://www.en-standard.eu/din-77006-intellectual-property-management-systems-requirements/

202388日首访

11Lopes, Ana, et al., Challenges in the Integration of Quality and Innovation Management Systems,Koulouriotis, Dimitrios [Edt.], Standards 2022 2(1) 52-65; https://doi.org/10.3390/standards2010005.

12https://www.ihk.de/pfalz/innovation-umwelt-und-existenzgruendung/innovation-und-industrie/innovation-und-technologie/gewerbliche-schutzrechte/ip-managementsystem-nach-din-77006-4895244

202388日首访

13https://www.ipserviceworld.com/blog/ip-monitoring/

2023810日首访

14https://www.etl.de/aktuelles/schritt-fuer-schritt-so-implementieren-sie-die-din-77006-etl-ip-artikelserie-teil-4-und-schluss

2023811日首访

作者:郑友德

编辑: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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