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 | 赵雯: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非常时期“非常两会”,必有“非常之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的2020年全国两会,将于5月21日拉开大幕。与此同时,今年是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召开的“两会”,100多位在沪全国政协委员,聚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谋划“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努力提出真知灼见,交出高质量履职答卷。
赵雯系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是理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终审判决标准的迫切需要;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整合力量,独立设置。在不增加新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知识产权审判庭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全部审判资源、人员设施,组建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使之成为隶属最高人民法院,独立审理知识产权终审案件的专门法院。统一标准、完善体系。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承担知识产权终审责任,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审理机制;依托巡回法庭、地方知识产权法院,构筑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必有提纲契领、执本末从、提高效能的推进作用。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我国幅员辽阔、产业门类众多,参照国际成功经验,在全国设立若干个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派出机构,行使相应的司法权力,对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实施监督指导,有利于提高诉讼时效,减轻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办案压力。增加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在现有3家知识产权法院基础上,通过整合目前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增设若干中级法院层级的地方知识产权法院,以便于跨区域集中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联合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