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to OPPO v 诺基亚
4:15,让我想起了非常喜欢的一部电影《3:10 TO YUMA》(决斗犹马镇)。
决斗犹马镇
OPPO反诉的专利未来可能会披露出来更多,但是截止目前已知信息来看,OPPO与诺基亚之战,确实有可能发展成好莱坞电影般的精彩。就是不知道OPPO能否复盘电影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状况。
我也比较赞同Mueller的观点,即诺基亚 v OPPO和爱立信 v 苹果的两场关键战役,可能会是决定未来5G许可费率的关键。就像他认为如果爱立信如果不能拿下苹果,可能在未来十年的许可费上都可能很难翻身一样。
至于是否会动摇手机行业的传统收费模式,那还真得看“复仇者联盟”能有多齐心和强大了,才能破掉高通-诺基亚-爱立信这个“铁三角”费尽苦心建立起来的行规。
Mueller援引行业内的一般观点认为,苹果公司缴纳的专利费占其营收的比例要低于行业均值,或者说低于中国手机企业缴纳专利费占营收的比率。
“在英国的一次诉讼中,苹果公司的专利使用费累计成本约为其销售额的1%。”如果按照2020年苹果营收2745亿美元来计算,其2020年的专利使用费大概是27.45亿美元/年,占其利润(574亿美元)大概4.78%。
同样以中国企业为例,按照华为2020年1367亿美元的营收,按照中国企业可能要将年营收的2%来缴纳专利费来算(注:2%主要按照手机业务作为参照,但实际华为已经基本没有手机业务了,此处仅作对比),华为2020年缴纳的专利使用费就要有27.34亿美元(注:当然与华为实际缴纳的专利费有很大差距,应该没有这么多),这个数据占华为利润(99亿美元)的27%。
华为还算是中国企业中专利许可费上最有经验的企业,而且华为的利润率可能也要高于其他手机企业,如果华为的专利使用费假设都要占到利润的27%,那么其他其他企业每年缴纳的专利使用费与利润的占比只能比华为的27%还要高,意味着其他企业的遭受国外专利费的“盘剥”将会更加严重。
两相比较就可以看到,连专利费占利润只有4.78%的苹果都在奋力反抗爱立信、高通,质疑其不合理的专利费收取方式和费率,那么专利费占利润之比可能要超过30%的其他中国企业,尤其是手机企业,有什么理由不去站起来反抗呢。所以,OPPO v 诺基亚一战是历史的必然。
这是华为之后,天将降大任于OPPO,于小米,于更多的中国企业……。如果不战斗,本来就利薄的中国企业挣得一点辛苦钱就都被专利许可费吃掉了。
也正式基于这样的判断,从Mueller公布的OPPO首批公开的在德国反诉诺基亚的四件欧洲专利中,也可以看到这场仗对OPPO来讲应该是早有预案的。
OPPO的四件专利EP3624524、EP3547772、EP3563600、EP3557938,都是今年才获得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其中前两项在曼海姆法院使用的专利更是在9月1日才刚刚获得授权;第三项专利600号专利是今年3月获得授权,用在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第四项938号专利是去年12月获得授权,用在汉堡地方法院。是SEP专利。
关键是这些专利都是涉及手机与基站通信方面的,从技术描述来看,似乎是针对LTE之后的5G技术的,打击的或许就是诺基亚的5G业务。而且申请人就是OPPO,并不是外购的专利,也就意味着这些申请于2016-2017年的专利,在申请之初似乎就是奔着像诺基亚、爱立信这种只有基站业务,而没有手机业务的权利人去的,就是要准备未来“打仗”的。
所以我猜测这场硬仗OPPO是做了几年准备的。
反过来,再看一下Mueller公布的有关诺基亚使用的专利武器情况,从使用的专利、起诉地、起诉对象来看,诺基亚对此次作战应该也是有备而来。
Mueller公开了在欧洲各地法院的15件诺基亚的专利(注:实际上数过来有18件)以及一项针对OPPO的反诉禁令(Anti-antisuit injunction)。
曼海姆法院
诺基亚使用了SEP和非SEP专利起诉,被诉对象包括了OPPO和OPPO旗下高端品牌一加。
在SEP专利方面,诺基亚使用了EP2981103这件在对战戴姆勒时获得禁令的专利,除此之外,EP3220562、EP2145404、EP2087626都将OPPO和一加作为被告,其中626号专利也是之前诺基亚起诉戴姆勒的,但后来撤诉了。此外,EP3557917在曼海姆仅针对一加,但是在慕尼黑法院是针对OPPO。
非SEP方面,用WiFi专利EP1704731起诉了OPPO和一加,EP1700183“计算机安全操作方法”针对OPPO,在杜塞尔多夫法院中起诉的是一加。EP1741183“多模通信”起诉的是一加,在杜塞尔多夫法院中起诉的是OPPO。
慕尼黑法院
诺基亚在慕尼黑法院同样使用了SEP和非SEP专利。
其中SEP包括了几件之前在诉讼中未曾使用的专利:EP2070217,EP2080193、EP3396868,这几件专利都是将OPPO和一加列为被告。EP1671505这件专利是之前和戴姆勒用过的,且慕尼黑法院是支持这件专利的标准必要的。此外,EP3557917在慕尼黑法院是针对OPPO,在曼海姆仅针对一加。
在非SEP方面,EP1728352涉及“数据安全传输”,起诉的是一加,在杜塞尔多夫起诉的是OPPO。
杜塞尔多夫法院
Mueller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在杜塞尔多夫法院尚未发现SEP专利。
非SEP专利包括,EP2728964“分布式多无线电控制器”和EP3716560起诉了OPPO和一加。EP1700183起诉了一加,在曼海姆起诉了OPPO。EP1741183“多模通信”起诉的是OPPO,但在曼海姆针对的是一加。
英国高等法院
在伦敦,诺基亚也用了SEP和非SEP专利。
其中SEP上,在曼海姆法院用的三件专利EP2087626、EP2981103和EP3220562也再次使用,103号对戴姆勒形成了禁令。
非SEP方面,使用了一件在杜塞尔多夫使用的EP3716560。
巴黎审判法庭
目前披露出来的包括EP1702486,以及曾在曼海姆使用的EP1704731的Wifi专利。
巴塞罗那第五法院
诺基亚使用了一件新专利EP1574024,另外一件专利EP2615570与给在曼海姆使用的非SEP专利EP1700183属于同族。
反诉禁令
值得注意的是,诺基亚似乎在慕尼黑法院率先拿了一个诺基亚针对OPPO的反诉禁令,先拿了一个反诉禁令A2SI以及A4SI,以防止外国法院发布反诉禁令对德国专利侵权诉讼进行的干扰。
看来反诉禁令这个事已经成了主流诉讼玩家先下手为强的手段了,估计诺基亚也怕中国法院再次发布反诉禁令,因为中国发这个禁令已经全球知名了。
结语
除了在欧洲,之前我们也专题写过诺基亚在俄罗斯、印尼对OPPO发起专利诉讼涉及的专利,也包括了SEP和非SEP,像一些手机上的触控技术也包括在内。
整体来看,诺基亚此次使用的专利技术涉及种类非常多,SEP和非SEP专利结合,作战过的(例如和戴姆勒)和新出现的专利相结合,堪称部下了天罗地网。
而OPPO目前根据已公开的仅基站相关的专利是否一定能对诺基亚造成威胁,还要进一步验证,而且OPPO的专利都是新授权的专利,不仅没有经历过欧洲的异议程序,更是没有作战经验,此举是否是想给诺基亚一个出其不意,也未尝不可,因为按照诺基亚对专利的敏感度而言,应该对OPPO专利库中重要的专利都有分析和监控。至于未来是否会披露出OPPO更多用来作战的专利,到底OPPO对诺基亚摆出什么样的作战阵型,还有待进一步的披露。
不管怎样,这场看似突然的双方诉讼,实际上应该也是各自酝酿很久的一场必打之战,看看到底谁的作战策略更胜一筹吧。